法律分析:小区电梯内商业广告的收益是由业主享有的,原因在于小区电梯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对此,《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可见,业主对小区内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和管理权。小区电梯应属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共有权和管理权,所以,电梯内印刷的商业广告的收益应当归业主享有。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也就是说,利用共有部位进行经营的,应当事先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获得的收益应当用作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或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您小区的电梯内印刷了商业广告,因电梯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所以,物业公司在印刷电梯前必须取得业主们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而且因广告而产生的收益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如何使用,或者直接用于小区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