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品房的发展模式,照搬香港的房地产发展经验得来的,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全方面都学习了,其中公摊面积就是老百姓吐槽最多的地方。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说了一句话确实是挺扎心地“在房价如此高的今天,为什么还会有公摊面积这么坑的东西存在?”
98年国内商品房发展的时候,主要建设的房产都是以洋房为主,洋房的公摊面积一般为8%~10%之间,购买一套100平米的房产,得房率也可以高达90%,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设的房产越来越高,现在30层的高层住宅随处可见,公摊面积也就越来越大了,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一般30层左右的住宅,公摊面积在25%~28%,购买一套100平米的房产套内面积仅有75平米左右,假设房价2万元每平米,平白无故就消失了,50万元的资金。
虽然房产套利面积仅有75平米,但是在所有的收费都是根据建筑面积进行收费的,比如税费、取暖费、物业费、房产税等,看到这里大家想说什么公摊面积没办法改变的,但是这些费用为什么要根据我的建筑面积收费了?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取暖费只是铺在我家房子里面的面积,不可能会有建筑面积这么多的平方数在此。老百姓说取消了公摊面积,房价可能不会下跌,但整体的费用自己起码能明明白白。
在房地产圈诟病最多的莫过于是公摊面积和预售,公摊面积存在的坑有多大?我国经济学家马光远曾揭露过,房地产领域最应该取消的就是公摊面积存在的猫腻和腐败太大了,水太深了,购买100平米的房子,套内面积多少完全是凭开发商说的算,即便自己真实测量,你可能得不出相对应的结果,所以啊,公摊面积取消了后就没有这种猫腻所操作了。
公摊面积包含: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这些在测量的过程中肯定是有偏差的,直线是专业的测量部门,在测量的过程中也并不能保证每一家公司得出来的数据会准确的,所以整体呈现出来的数据可能会存在猫腻,最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和绘测公司提前说好报告一出来大家也无话可说了,因为自己根本测不出来这些数据。
公摊面积虽然是最早从香港引进来的,但是香港的公摊面积都已经取消了,请问国内的房地产什么时候把公摊面积取消一方面可以减少费用的支出,另外一方面明确地知道自己的房产到底是多大面积,在全国范围内,重庆就有部分房产是没有公摊面积的,这是值得存在,购买100平米的房子就是100平米,这种感觉有多少,只有买过那些有超高赠送率房产的人群才会体验得到,或者说是自己家建的房子才体会得到。
公摊面积在装修的过程中是“吃亏”的,为什么这样说?假设我的房产套内面积仅有75平,但是装修公司会把所有的费用都是根据100平米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也就是说我平白无故地要多支付25%的人工费,这笔费用真的并不少钱了。另外开发商对外宣称每平米3000元的精装修,实际上真正的装修金额有多少钱?可能就是千把块钱每平米,而且他宣称的是100平米的3000元,精装修也就是30万,实际上就是75平米的3000元,精装修费用的1/3。公摊面积似乎对购房者进行了一个全面掠夺,心理上感觉就不平衡了,生活上居住体验是没有预期好,金钱上花了不少钱,公摊面积的出现肯定是“ 弊大于利”
根据相关的调研报告显示,有95.8%的人都希望取消公摊面积,以足以证明公摊面积存在,似乎真的并不太“合理”,曾多次发文痛斥“公摊面积伤民”,2018年7月27日央媒新华社发布了《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了亟求解决》,文章中明确的指出,虽然公摊面积是长期存在的,但并不代表合理的,在公摊面积这方面,国内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超过多少,有些超高层住宅工的面积接近50%,购房者真的是欲哭无泪啊。
央媒中国经济网也发表文章,直言揭露,公摊面积存在的三大“猫腻”,做大公摊面积重复公摊、重复收钱,简单来说就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被受到剥削。
近期有不少人都说明年起将会全面地取消公摊面积到底靠不靠谱?这件事情还特意地翻阅了资料,结果在2019年2月18日住建部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16个字引人注目: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如果真的能根据套内面积进行交易,相信购房者会欢呼雀跃的,不过央媒也给出了相对应的回应,不要随便地乱解读,会误导大家的央媒发表为《公摊面积取消?这事不简单》文章中也明确地指出,在2022年全面的取消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在未来5年取消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涉及到的东西真的是太多了,必须要制定一套周全的政策,才能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一方面开发商当然是不愿意支持取消公摊面积的,另外一方面就是取消的供地面积,虽然房价没有影响,但是肯定会在某些地方想尽办法的占购房者的便宜,因为羊毛总是会出在羊身上的,不可能出在猪身上吧!
目前有部分城市正在为“取消公摊面积”做出前期铺垫,5月6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通知,要求2021年6月1日起购房合同明确地标明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此消息一出,不少业内专家都宣称规范房地产销售第一步,未来3~5年将会取消公摊面积,或在山东省进行局部试点,对于局部试点的问题刚刚也清楚地聊到了。重庆就有部分房产是没有公摊面积的,所以那些业主相对来说就更开心了,100方的房子就是100方的房子。
有部分网友提出了一个非常搞笑的言论,说自己购买房子的时候已经算进了公摊面积的费用,假设日后真的取消了,公摊面积之前的钱能不能退回来了,即便是根据购房的金额来退款行不行啊?
答案肯定是不行的,随便一个小区就要补上亿元的资金,开发商如何承受得了呢?更关键的是现在开发商的欠款都头疼,怎么去解决了?对于补钱的事情想都不要去想了,只能默默地承受一切吧,对于取消公摊面积此言论你如何去看待这个问题,而老百姓当然是希望越早取消越好,但是政策涉及到的东西面比较广,所以还是要做好充足的调试、准备、试点。
取消了公摊面积,对老百姓有着巨大的利好,对开发商来说却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又少了一处可操控的地方,这个地方调控价格给开发商带来高收益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