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是该地块第4次挂牌出让。此前分别在2021年2月7日(网挂2号)、2021年8月18日(网挂36号)和2021年9月30日(网挂60号)挂牌出让,但最终都没有成功交易。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南华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监管办法》签订《监管协议》并进行安置房建设,确保按期开工、竣工、交付安置房,接受蒸湘区政府及南华大学的监管。
2、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蒸湘区政府和南华大学要求的户型、面积、套数,提供面积约25430平方米的安置房(具体以实际为准),回购价格为4737元/平方米,同时提供安置房户型补差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由被征收人按不高于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购买。
3、要求竞得人在为期10天成交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南华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方案》和《南华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监管办法》与蒸湘区人民政府及南华大学签订《南华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监管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之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土地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此外,该宗土地建筑限高在符合气象雷达、航空管控限高相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不作其他限高要求。
本宗地块面积不大,仅有约34亩,容积率为3.5,相比较于前三次挂牌出让,本次挂牌规划指标依旧没有做出改变。地块用途为南华大学棚户区改造用地,位于衡阳市中心城区,属于老城区范围,但附近交通方便,周边均为成熟商业区,开发前景较好。第四次挂牌了,能顺利成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