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KZ-1-34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重庆市开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的约定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违约责任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于开州区城区云枫街道辖区内,出让土地面积约132.9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规划控制主要指标见下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本次只能单独申请竞买。
(一)申请人在持报名资料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
(二)竞买保证金可用人民币、港元、美元、欧元、新加坡币、日元支付。使用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申请人,应选择对应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按保证金到账当日的外汇买入价等值竞买保证金的外币交入外币专用账户。采用外币或境外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需提前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确认交款方式和账号。
(三)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一)出让起始(叫)价及保证金:本宗土地出让的起始(叫)价为陆亿陆仟肆佰伍拾陆万元整(¥6645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叁亿叁仟贰佰贰拾捌万元整(¥33228万元)。
(二)增价幅度:拍卖出让或挂牌出让的增价幅度每次不低于30万元/宗。
(四)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地块竞买成功后,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50%的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清。如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超期未缴款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报名期限内,只有1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2家以上(含2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拍卖+竞自持租赁住房”出让,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一)该宗地最高限价为76424万元(楼面地价3450元/平方米),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比例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自持期限为20年。
(二)竞自持租赁住房的起始比例为规划计容住宅建筑面积的0.5%,竞拍阶梯为规划计容住宅建筑面积的0.5%,以自持租赁住房比例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当竞拍达到100%规划计容住宅建筑面积时,转为竞拍自持年限,以20年为起始自持年限,竞拍阶梯为5年,以自持年限最长者确定为竞得人。
(三)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自持租赁住房年限为50年时,则以摇号方式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一)交地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状交地。
(二)开竣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
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9日12时至2021年12月10日18时向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8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1年12月10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或挂牌报价地点在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关子社区巴渠街90号(职教中心斜对面人行天桥旁),2021年12月11日16时00分开始,由主持人现场组织拍卖活动或挂牌报价。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一)该宗土地出让后的用地协调工作,由云枫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竞得人在缴清首期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可按缴款额度申请分宗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三)竞得人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后,在开州区内没有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须在开州区成立一家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即项目公司),并在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对项目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3. 租赁住房的自持期限最低为20年,自持时间自土地权属登记之日起算,且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超过5年。
4. 受让人应在自持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且在不动产登记中予以备注;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处置等行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五)受让竞买人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该地块以现状净地出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现状、现有基础设施、规划限制条件(含地下管网铺设、建筑占地应后退的红线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相关瑕疵和有关政策规定,并愿意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一)信息查询:有意竞买者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或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KAIZHOUWEB/)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