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我市自2022年6月27日起实施的一项利民惠民举措
灵活就业人员是已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雇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其社保缴存基数确定,缴存比例在10%至24%范围内自主选择。2022年6月27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试运行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并补缴六个月的余额即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简单地说就是开户即贷款,这让启动前期参与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能更快地享受到政策性低息贷款。
新政实施后,不少灵活就业人员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办理流程,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很快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了开户手续,其中一名刚买房的灵活就业人员开户不久便申请贷款事宜。靖江分中心受理后,优化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很快向其发放27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