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到一个新闻是关于住宅公摊面积的,一下子引起了我的兴趣,新闻如下:
青岛一市民购买了一套总面积110.25平方米的住宅。购房时销售人员告诉她,小区楼栋属超高层建筑(共有55层),考虑到避难层、电梯高度等因素,公摊面积占比31%,合同上显示套内面积为75平方米。
如此令人乍舌的公摊比例,确实让人有些接受不了。今天这篇文章我就是来聊聊“公摊面积”这个话题。
我们先把这个事件的一些基本情况介绍下,这样也许能解释:为什么会公摊面积这么大。
首先,这是一个超高层的住宅项目,层数达到了55层。所以公摊面积会比高度100米以下常规的住宅大不少,这是可以被理解的。
超过100米的住宅,其经济性是非常差的,不仅墙体需要加厚许多,还要增加避难层。
据说这个项目的墙体局部厚度达到了60公分宽,而我们普通的住宅墙体厚度一般为200-300MM,这可真不是大了一点半点啊。(下图是有关部门的回复,大家将就着看)
图片如果看不清楚,我摘录了一些:该三栋超高层住宅楼设计建筑外墙46层以下墙体厚度为60公分,47层及以上墙体厚度为40公分。
A.官方的解释口径是这样的,那么我们国家规范是怎么界定的呢?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的条文来看:我们平日里所说的建筑面积对应的是“套型总建筑面积”;实际使用面积对应的是“套内使用面积”。
从条文解释来看,包括的都是地上部分的面积:机房、设备用房、门厅、交通面积等,而地下和半地下的面积都不会被计做公摊。
所以从建筑规范的角度来分析,融创维多利亚湾项目公摊系数这么高,问题是出在了墙体厚度和避难层上,但这些都是超高层建筑必须面对的问题。
最后来说一下得房率,其实在建筑规范里没有“得房率”这个概念,也没有公摊率这个术语,这都是营销口的话术。大家从上面的截图能看到,在建筑规范里用的是“使用面积系数”这个概念。
只不过以前是以“标准层”作为计量对象,现在扩大到了以全楼。而我们在百米以下住宅计算的过程中,很多项目的使用面积系数都达不到70%,所以200米的楼使用效率进一步下降,也算是正常现象了。
我提出这个70%也仅仅给大家参考用。因为楼的高度不同,标准层的面积大小不同,对于这个使用面积系数都有影响,切莫刻舟求剑,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