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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讯!2022年1月1日起,西安购房客户可自行办理“房产证”!
  • 2023-09-19 09:19:17
  • 转眼又将到年底了,我们都知道每年的年底都是很多购房朋友新房集中交付的日期,也是各大开发商年终交卷的日子,其实年底也是各大楼盘投诉和维权比较集中的时间!

    在各种投诉和维权问题中,关于房产证办理的各种问题尤为突出,房子已经住了很多年,但是因为各种问题不动产证书却迟迟拿不到手,从而引发不能落户和孩子不能正常入学等问题,进而产生的投诉、纠纷问题不断增加。

    现在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说有希望了,11月21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文件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看到这一消息,相信很多房产证办理难的购房者终于看到了希望,政策具体的内容细节如下:

    自行办理产证的商品房范围为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但未进行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应同时提交办理转移登记的申请书及承诺书。

    重点说明:尚未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或者开发企业已经进行了首次登记、但还未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购房客户不能自行办理产证。

    对于开发商已经完成首次登记及提交转移登记申请书和承诺书的,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登记机构将在“西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1、商品房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开发企业已提交转移登记申请的项目,购房人可委托开发企业代为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也可由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

    (2、开发企业不同意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受理通知书、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生效法律文书等)。

    重点说明:按揭贷款购房的,自行申请办理后商品房所有权已转移的事实由购房人自行告知贷款银行,或由贷款银行依法查询知晓,登记机构按照贷款银行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权转房屋抵押权登记。

    以前正常流程是:房产证的办理,前提条件是开发商首先进行初始登记,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俗称大证),然后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俗称小证,即我们所说的房产证)。

    如果开发商前期没有进行初始登记的话,购房者只能无奈的等待,所以就出现了后续的很多维权和投诉问题,现在这个政策的出台就是为了督促和加快解决还未进行首次登记的商品房办证问题。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可在登记大厅现场填写;

    其实,西安最近几年一直存在很多小区关于“房产证难产”的问题,平台部门的收到的各种投诉也是不断,代表楼盘如下:

    在2020年初,西安在西咸、浐灞、高新、港务区等多个区域就陆续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就是为了减少后期因为各种问题开发商迟迟不能办理产证的现象发生。

    另外在2020年5月1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之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须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交房即交证”作为选择性条款,明确产证办理时间。

    此次公告中就明确提出,2022年1月1日起,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但未进行首次登记的商品房,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这对很多买房的朋友们来说确实是一大利好,相信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西安越来越多的房产证难产问题有望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