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章哥,房地产从业20年,通晓业内门道,我不做所谓的“专家”,只用二十年实战经验帮大家答疑解惑。
章哥,刚才这段我没看明白,塔楼其他的劣势我都知道了,但这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是什么意思?怎么就有可能影响价格和出手了?我没看懂,麻烦具体解释一下。
1、借这话题多说两句吧。先普及个小知识,为什么会有建面这么个奇葩玩意儿?
都说是李嘉诚发明的,其实不是,李超人只是把这制度给推广了而已,是背黑锅的。真正的发明人是霍英东老爷子。
因为在此之前香港基本都是“唐楼”建筑,也就是带骑楼的三四层小楼,中西混搭。当时港英政府规定,房子必须一栋一栋的卖,不许分割。这也无可厚非,北京四合院,天津上海的小洋楼都不能分割,这就不是卖给穷人的东西。
但1949之后大量的人涌入香港,唐楼的规模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高,买得起的自然越来越少了。于是,霍老爷子提出了分割销售的模式,也得到了批准。公摊的概念就是这时候提出来的。
最早发明这种模式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显的便宜,忽悠人买房。不过后来又加入了额外功能,也就是方便开发商偷面积,赚取更多的昧心钱。
2、那这问题就来了,用建面报价是为了显的便宜,那如果改成套内面积会怎样?显的贵呗。
其实北京早在2003年就有过规定,新建商品房必须按照套内面积报价。只不过开发商不愿意执行,那会儿是流行报两个价格,一个建面的,一个套内的,但突出建面的,目的还是显的便宜。
后来建委在2008年还强调过一次,但效果更差。因为当时正是楼市寒冬,用建面报价还卖不出去呢,强行改成套内就等于把开发商往死里逼了。所以这次规定也没效果,没人执行。
但是北京的房本上都是两个面积标明了,建面和套内的都有,可以自己算。这也是为将来的改革做好了准备,相当于埋的伏笔。
3、中国也有真执行的城市,重庆,从2002年就开始执行了。当然也不是很彻底,报价按套内的报,也正常交易,但收各种费的时候有的还是按建面的。因为没下房本的时候谁也说不清到底套内是多少,所以只好先按照建面收。按说下房本之后就应该改过来,但有的就没改呗,反正背着抱着一边沉,也就无所谓了。
但甭管怎么着,重庆的房价是按照套内面积算的,这就已经很好了。未必对控制房价有多大帮助,但是在维护购房者利益方面是有好处的,开发商少了偷手,不好做手脚了。
4、但是,当年执行了也就执行了,现在要改的话难度比较大。20年前才多少房子,现在多少?这影响太大了。
举个极端案例吧,比如某些小户型的公寓塔楼,公摊能达到40%。而小板楼老公房呢,公摊也就5%,快忽略不计了。假定两个小区现在都报价10万,想买哪个自己选,看上去似乎差不多。
但如果改成按照套内计价,那这塔楼的价格就变成了16.7万一平。而小板楼呢,无非是变成了10.5万。这差距是不是显得太大了?其实这就是朝三暮四,并没有真正改变什么,但是对买房人的心理影响可是非常大的,很少有人能坦然接受。
而且不光是房价,还有物业费和取暖费,那如果也改成套内面积,塔楼就显得劣势更大了。这不太好算,甭算了。
5、再举个例子,同一个小区之内,板楼和塔楼的价格是有差距的,一般塔楼要低10%。比如板楼如果均价10万,那塔楼就是9万。在现有的报价情况下,大家相安无事,各取所需。
那如果改成套内呢。比如板楼是85%得房率,塔楼是75%会怎样。那板楼的报价就变成11.8万,塔楼变成12万。可塔楼本身的居住体验比板楼差,是应该便宜的,改变报价方式之后还显得贵了,这怎么卖啊?那甭管是板楼涨价,还是塔楼降价,反正肯定是塔楼的吃亏,没跑儿。
另外提醒一点,得房率是按照单栋计算的,不是小区内所有楼座都一样。那在现有报价系统下不明显,一旦更改,公摊多的可就吃亏不少了。
6、所以我是不看好塔楼的,尤其是公摊大的,指不定将来怎么别扭呢。本来就保值性略弱还不好卖,就靠低价吸引人呢,变现涨价之后可就更难了。
去年还是前年啊,哦,2019年2月份,住建部又发了个《住宅项目规范》的意见稿,里面明确了以后要以套内面积报价。既然是已经上升到国家层面了,那这东西就跟房产税似的,虽然很难,但早晚也得推出。
那就等着呗,甭管是三年五年,只要是政府认准了,那就一定能干成。这也不算什么真难的事儿,对房价是否有影响说不好。从重庆的经验来看是没影响的,只可能是短期乱一阵子而已。
7、总之吧,考虑好,这种事儿是早晚会发生的。如果现在买了塔楼,到时候也未必降价,但要想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卖出去,也不太容易,毕竟对人们心理的影响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