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出让的2209号地块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
本次公开出让的2210号地块系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地上杆线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若有地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联合申请需满足:(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构成、股份结构以及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
凡在我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失信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2209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全部缴清,余款6个月内付清的不支付利息,7个月至12个月内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
2210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缴纳违约金。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2年9月16日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2年9月8日12:00时前由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均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