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从来都不是一件私事。在农业社会,父母包办是择偶的主要方式。扩展的大家庭作为主要的家庭形态,负责组织生产、养育孩童、保护家庭成员远离疾病意外和自然灾害带来的打击。个人成长和发展对大家庭非常依赖,两个人的婚姻意味着两个大家庭甚至家族的结合,关乎家族传承、家族事业和两个家族的利益。为了大家庭的利益,父母或者家族权威人士会在媒人的帮助下为年轻子女定下婚约,即“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为了防止年轻人自由恋爱,青年男女有严格的社交界限,社会风俗要求“男女授受不亲”,甚至有些青年在婚礼前从没见过未来的配偶。
根据经典的家庭现代化理论,社会工业化和现代化会推动家庭的现代化转变,择偶更加自由。工厂、学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和繁荣,削弱了大家庭的功能和责任,父母和大家庭的控制力减弱。年轻人变得更加独立,夫妻更有能力决定自己的婚姻,以夫妻为核心的家庭形态更普遍。同时,年轻人的社交圈也随之扩大,有更多的机会在非家庭主导的社交网络和公共空间接触到异性,比如学校、工作场所、社区、娱乐场所以及互联网等。这些变化推动了择偶方式由父母包办向自由恋爱转变。这种择偶方式的变化在先经历工业化的西方社会率先出现,并对世界范围内的婚恋观念产生影响。通过教育、媒体等多渠道传播以及政府的鼓励等,我国等亚洲国家的择偶方式转变不仅受社会现代化变迁的影响,还受到婚恋观念转变的影响。
以前的研究多关注于择偶方式从包办婚姻向自由恋爱结婚的转变,关注到择偶过程中父母控制力减弱,浪漫爱情和亲密关系的主导程度增强。但是,这种分类方式只关注到父母和夫妻的角色,而忽视了潜在的第三方“介绍人”以及这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对婚姻匹配的影响。
在包办婚姻中,父母或专业媒人重视“门当户对”,即原生家庭背景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先天因素的匹配。而自由择偶婚姻中,认识配偶的途径可能是自己认识,也可能是介绍认识。自己认识配偶一般和自身的社交圈有关,最可能在学校、工作场所等相识,且更多基于后天因素匹配和浪漫爱情等性格和情感因素。相比之下,介绍认识的情况则较为复杂,尽管最初亲戚、朋友或婚介介绍时,一般会考虑双方原生家庭背景、社会经济条件、教育水平等工具性因素,介绍认识的男女双方往往会在结识后通过婚前的交往来培养感情基础。
在我与穆峥(2022)最近发表的研究中,我们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三期数据(CFPS2010、2012、2014),研究了1950—2014年间初婚夫妻结识方式的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
研究发现,从1950—2014年间,我国初婚夫妻的择偶方式的确表现出包办婚姻减少,自己认识配偶的比例大大增加的现象。但同时,经亲友介绍认识始终是最主要的认识途径。我们在表1中展示了初婚择偶方式的比例分布。
· 第一个阶段,1950—1979年,包办婚姻急速减少,主要由介绍认识的婚姻所取代,这与我国1950年颁布《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婚姻有关;
· 第二个阶段,1980—2014年,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教育快速扩张等社会变迁,自己认识的比例从1980年的15%左右提高到2014年的50%左右。
从影响因素看,出生较晚、初婚较晚、城市户口或农村迁移到城市、受教育程度较高,以及居住在城市人口比例较高区域的个人会更少进入包办婚姻,他们也更可能自己认识配偶。
然而,我们的研究也发现,区域的经济发达程度与自己认识配偶比例并非线性关系。具体而言,随着经济的发展,自己认识配偶比例会上升,但不会线性上升,而是表现出U型特点,即经济发达到一定程度,介绍认识配偶的情况反而有缓慢增多的趋势。这可能反映了当代生活中的经济压力,即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成本上升、房价上涨,年轻人在经济上不得不重新依赖于原生家庭的支持,也重新加重对配偶家庭和经济条件的重视。通过介绍认识,特别是亲友介绍认识,相比于自己认识,能够更多地综合考虑家庭背景、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
初婚择偶方式从包办婚姻到介绍认识到自己认识的转变,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日益强调个人的价值、偏好和选择。同时,经济发展所带来经济压力增加了这一转变的复杂性。高昂的生活成本和经济压力加强了年轻人对配偶家庭背景和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视,以及对父母资源的依赖,这可能降低在婚姻匹配方面的社会流动,加剧社会不平等。
择偶方式不只是个人的选择。它不仅被社会变迁所塑造,更会对婚姻匹配模式和社会分层与流动产生深远影响。在我国,介绍认识,特别是经亲友介绍认识始终是最主要的认识途径,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是非常重要的认识途径。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随之而来的生活成本的上升并不会让择偶更自由,反而会让人们在择偶过程中考虑更多的原生家庭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