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绵阳一房主遇到郁闷又闹心的事。自己两年前花了40万跟原屋主买下了现在这套房子,可如今原来的房主却突然找上门要求按照原价买回房子。自己不愿意,没想到对方竟又找上门,将家里给打砸一遍。
据了解,房主两年前花了40万元跟原屋主买下这套房子,当时买房的钱款是已经一次性付清,也办理过户手续,一切的交易手续都已经完成了,是如今这套房子的真正主人。可由于这两年房地产行情回暖,绵阳的房价大涨,如今这套房子升值很不少。原屋主却以如今的房价去衡量,感觉当年卖的房子卖亏了,就找上门要求按当年的原价买回房子。自己一家辛苦工作多年积攒的积蓄买下这房子,屋主肯定不愿意,当场就拒绝了原屋主的这一无理要求。没想到原屋主过后竟又找上门,对着房子就是一通打砸,试图利用暴力的手段逼迫屋主就范。目前屋主已经报警,警察介入调查。
房子作为商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所体现的价值是不一样的,这是由市场决定的。如果能准确预测两年后房子会大涨价,那当初为何会选择卖掉呢?作为一名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为自己当初的行为负责。房子两年后大涨价就想毁约,还要原价回购。那如果房价跌了,买家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你卖家原价回购?已经签了合同,就已经达成了契约,双方都应该遵守契约精神。岂能因为房子的涨价就肆意毁约,如果人人都这样,那市场不是乱套了!
再说双方已经签了合同,买家也付清房款,房子也办理了过户手续,一切的交易手续都完成,那现房主就已经是这房子的真正合法主人。不经他人允许,冲进他人家里,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肆意打砸他人的房子,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通过暴力手段恐吓胁迫他人,也都属于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房主坚持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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