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人: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于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15日前,持有效证件到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索取相关出让文件。在文件规定日期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等,到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挂牌不成交。
(一)竞买人须到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316号办公室现场申请,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邮寄等申请方式。
(二)本次挂牌出让各地块竞得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详见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