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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陶一楼盘“烂尾”问题!官方回复了……
  • 2023-09-09 09:30:52
  • 菏泽市定陶区北苑小区是定陶区第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于1999年立项,2003年开始业主在开发商的欺骗之下陆续收房入住,入住时间最长达已经十八年之久,但直到2021年我们通过两次请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政府信息,才知道29幢商住楼中,只有12幢商住楼仅通过了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其余商住楼连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这一建设工程交工的法定条件都没有达到,更没有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合格的法定交房条件,买房时我们原认为政府有关部门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我们把好关、让我们住上质量有安全保障、配套符合设计要求的商品房,谁知我们当时花费十几万、几十万购买的竟然是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烂尾楼,谁应该为我们这个小区成为烂尾项目负责呢?多年来,小区内的各项工作均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比如;水、电费长期由个人收取,从不开具正规发票、依法应当配套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共用房至今产权没有交给法定大的产权所有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至今无法使用物业服务用房、小区公共收益和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使用账目从不公布、小区内的公共绿地未经广大业主同意随意破坏,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阻力重重,至今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等等,我们业主在小区内没有任何话语权和法律赋予小区主人的权力,我们无论通过哪条合法途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结果都是被无视,请书记在百忙之中能够过问以下我们小区的事情。谢谢。

    你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定陶区房地产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收取水电费的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内专营设施产权移交专营单位,专营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条例》实施前已经交付的小区,具体移交办法可由设区市制定。北苑小区于1999年立项,供水供电单位执行收费至小区总表的政策。如果办理专营设施产权移交,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数额不小的改造和配套资金,现在该小区水电费收取价格不高于(甚至低于)专营单位收费到户的价格,因此,多数业主不希望缴纳改造和配套费用。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的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已按照规定公示,北苑小区首期交付时尚未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因此,维修资金收缴率不足50%,由于收缴率较低且业主意见不一,一直未使用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可以随时到主管部门查询。

    关于小区公共绿地的问题。由于该小区建成时间较早,部分草地,特别是在乔木下的草地已经退化,同时,小区车位不足,很多车辆停放在公共道路,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2020年,经征得多数业主同意后,该小区改造了300余个草坪砖车位,用来解决业主停车难的问题。

    经查阅现存档案,该小区现存10、13、19、15、16、17、20、21、22、23、25、26号楼单体工程验收资料,据此制作了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建设单位在定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了7号楼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及1-11号楼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目前,该工程已竣工18年,1-9号、11号楼竣工验收资料可能遗失。

    目前,该小区大部分业主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新建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文件。”,若上述材料不齐全,则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经向北苑小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均证明该项目当时已进行了竣工验收,符合法定交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