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两天玉泉路1号蔡元培女儿故居马岭山房以1.2亿元个人拍卖成交后,今天上午,一套南宋皇城根下的高士坊巷2号两层小楼房产,同样是房东个人在阿里拍卖上挂牌拍卖,起拍价1100万元,因无人报名,这套房产一拍流拍。
而这套房子,正是2016年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曾经报道过的那套“提价多次仍被疯抢,后来紧急撤下房源的永久产权老私房”。(点击此处查看当年新闻)
“皇城根下,104M , 上下两层,挂牌价310万元。”2016年底,杭州城南一套房源刚挂牌,就吸引了好几拨经纪人领着客户去看房,且买家纷纷表示不还价,一次性全款付清。从经纪人发的照片来看,看房的人络绎不绝,甚至在门外排起了队。为何这套房源如此抢手?据一位资深经纪人透露,一是因为房子地段绝佳,是南宋三省六部旧址;二来则是因为房东表示,这套房子是“永久产权”老私房。
当时,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去现场探访。据房东阿姨介绍,房子最早挂牌价是310万元,结果房子上午刚挂出来,中午就有人过来看房,还来了好几拨,“我们想想是不是价格挂低了,就把价格提到350万元,没想到看房的人还是很多,都急着要立刻买下来。因为我们周边没有类似房源出售,也没个参考,所以后来提价到380万、400万,仍然有人说要一次性付款买下。”房东阿姨表示,一看情形不对,加上家里内部也有反对意见,因此决定把房源撤下来,先不卖了。
至于这套房子是“永久产权的老私房”,房东阿姨介绍说,这套房子是她公公留给几个子女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公公实打实花了金子买的这块地。”当年公公是做木材生意的,家境殷实,买了地后建了这幢两层高的砖木结构房子。
房东阿姨特意回房间捧出房产证给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看。这本房产证外观与现在的普通不动产证一样,但翻开来就发现里面的格式是不一样的,而且在“产别”一栏明确写着:私有。这本房产证的填发日期是1998年11月26日。
因为这“私有”二字,房东阿姨表示,当初决定挂牌卖房时还特地去产权交易中心问过,办证的工作人员表示即便以后交易后换房产证,产权还是私有的,跟普通商品房不一样。“所以我们在挂牌时才说是永久产权。”
在大众的印象中,以前听说的私有房产多为西湖边老别墅,如马岭山房、北山路97号、润庐等,通常为民国名人们的居所。新中国成立初期,杭州曾对西湖边的私宅进行过一次产权登记,当时这些老房子中的一部分划归国有,还有一部分归属军队,而北山路、植物园一带由于大多是艺术家私宅,保留了完整产权,可由后人继承。像高士坊巷这样的普通私有产权民居,确实很少听说。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当时也采访了杭州历史学会专家丁云川。丁云川表示,在1955年至1956年期间,当时还处于公私合营时期,杭州市曾对所有房源进行过盘查,“面积段超过150M 以上的私人房源,国家会统一征收;面积段不到150M 的,当时并未征收。这些房源多数是新中国成立以前房主花钱买地造的房子。”丁云川表示,类似这样的私有产权老房子,在杭州还有一些,主要集中在南宋御街两侧,湖滨一带的湖边邨、思鑫坊等。
当时,因为种种原因,这套高士坊巷2号老私房最后撤下了房源。如今时隔5年,这套房子出现在阿里拍卖个人房源平台上,起拍价是当初的近3倍。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也联系上了此次拍卖的委托方房东刘女士。刘女士表示,房子是家中长辈传下来,以前分给几个子女,有三本房产证,后来家里商量过后,将房子产权归为一个人名下,方便挂牌出售,因此今年特意去房管部门重新办了产权登记。
对于此次拍卖价格,刘女士表示,虽然产证上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04M ,但因为房子是当年自家买地建造,上下两层,实际层高相当于现在普通房子的三层,加上还有露台等,实际使用面积估计有160M 左右。
那么,像高士坊巷这样的私有产权房子是否真的是“永久产权房”?接手的买家拿到的不动产证,上面的期限会变成70年吗?
对此,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的工作人员说,不能单纯地把高士坊巷等私有房产称为“永久产权房”,准确地说,是这类房源的土地性质为划拨,而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没有70年限制。
房东刘女士说,因为前段时间刚去重新办理过产权登记变更,走过一遍流程,在新办的不动产证上,目前权利性质一栏显示为“划拨/存量房”,使用期限一栏则为空白,而不是目前市场上的住宅产权年限的70年。刘女士说当时做产权登记变更时也特意咨询了工作人员,可以确定的是,即使买家接手后,房子仍然可以保留“划拨”性质,没有产权年限限制;也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划拨用地改为出让用地。
根据2006年开始施行的《杭州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杭州市区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标准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转让,且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但在3种情况下,划拨土地上住宅用房(含经济适用房)转移可保留划拨用地:
一种是该房产依法赠与或由直系亲属以及兄弟姐妹、祖孙以及其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自然人,可保留划拨用地性质;除此之外的遗嘱继承、遗赠或房产赠与,均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一种是由于城市规划需要或位于西湖风景区范围内不能办理出让手续,以及建筑层次在三层(含)以下的住宅用房转让,可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住宅用房权利人相互调换房产的,以及自然人间调换非住宅用房的,可保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不变。
比如2019年法拍的长生路徐青甫故居,为3层别墅,该房产数次转让交易,其土地性质至今仍为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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