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往往被忽视,它就是收房,收房是买房过程的结束,每个买房者在买房方面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交房前夕你可能多次去现场看房,仔细看每个角落。
为了避免今后发现问题而却无处解决。让我们先看看交房常见的陷阱,为后面顺利的买房打好基础。先说新房交付开发商需要满足的条件,开发商方可通知业主如期到场验收房屋。1.楼盘房屋需要经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等机构的检验,检验合格是交房必须具有的条件之一
2.开发商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如果未取得改证件的话, 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是不给办理入户手续的3.开发商需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相关规定是:如果没有产权证, 开发商不得交房,业主也应当拒绝收房。交房,验房时,一定要看房子的三书一证一表。三本书主要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证书》一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检验合格证》一表,《竣工检验备案表》
当开发商满足以上条件后, 会以书面形式和电话形式通知所有买受人再约定的时间内对房屋进行交接。许多物业开发商开始尽早要求购房者检查房子,以便尽快收回资金。发生这种情况的建议不要匆忙收房。1.当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到达交付现场后, 开发商首先需要给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BAOZHENG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买受人去做新房交付时需要带着购房合同和相关证件,买受人在新房交付时需要按照约定一一验收,并且做好记录,以防后期出现纠纷没有证据可言的情况发生。
3.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买受人有权对房屋及产权进行查验, 认定各项符合合同约定的, 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开发商在售房时对购买者作出了各种约定,但在收到房间时,以各种形式花式收取费用。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在收到房间时请律师分析收费条款,以免浪费这笔钱,同时可以投诉不合理的项目。
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通常有以下情况:面积,质量缺陷等,偷工减料,使用劣质建筑材料,在销售上开发商“一房多卖”,延迟交付等,交房、验房发生的质量问题,陪同的验房工作人员说是小问题,放心,不必把问题写在购买合同上。建议坚持自己的原则。买家均可提供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