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科长 闫树青 :《办法》正式将“新市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新市民群体”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安居梦”提供制度保障。
让更多的人共享政策红利、制度发展成果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科长 闫树青:新市民在使用公积金上,与在职职工一样,实行贷款额度与缴存贡献率相匹配的存贷挂钩机制,缴存人账户余额越高,缴存时间越长,对互助资金池所做贡献越大,获得的贷款额度越高。
新市民不继续履行缴存义务或产生逾期的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科长 闫树青:《办法》的出台吸引了一大批潜在的住房消费群体,据统计,《办法》出台后1个月的时间里,共有1237名新市民申请建立公积金账户并开始缴纳,同比增长129%。以购买庆云县紫御绿洲小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例,1-7月份共计发放226笔,其中贷款人为新市民就占到78笔,占比为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