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房地产税这个声音已经许多年了,这项政策的本质无非就是增加地方财政的收入来源,但在当前民生艰难的情况下,难产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那这个房地产税,到底该不该收?能不能收?
截止七月,全国房地产销量同比下降47%,如此清凉的局面,预示着房地产行业已经很难走出寒冬了。
其实,房地产税主要是针对老百姓,是一个大面积的收割;公司名下的房地产税一直就有;过去不觉得,疫情之下,经济下行,那些看起来占比不算太高的房地产税,就成了企业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说是房价的1.2%,年年征下来,房价不涨,那就是赔,至少对老百姓而言,买房就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赔本生意。
其次从贫富差距和共同富裕角度讲,房子拉大了总的社会居住成本,也拉大了贫富差距,房地产税可以降低人民群众的居住成本,降低贫富差距,所以必须征收房地产税;
最后从社会税收制度讲,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所以必须征收房地产税。
2021年10月,国家授权了大方向,房地产税试点改革落地更近了一步。在相关文件中写得很清楚,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具体细则由试点地区制定。试点的目的就是让各地方政府自行尝试。
房地产税试点征收,期限是五年,也就是说如果有地方搞出了相当不错的政策,那自然可以继续授权,甚至作为样板推广。其中的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提出的“免征面积”的方案:40平到60平每人宜为征收面积的起点,考虑到房价不断上涨等因素,房产税的税率不宜过高,大致可以确定不超过1%。当然最终的征收方案还有待官方明确。
这事大约会长期搁置,因为,如果很多老百姓交不出房地产税,又如何面对?中国人太爱房子了,房子是家的象征,我们已经把它发挥到了极致:
3、七十年产权期后,还不知道要收什么费,这费用应该谁出,又是一个法理上的纠缠;
然后还加上一个年年都要征的房地产税,这房地产还能回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