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强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实业”)向江西营商全媒体平台反映,2003年前后,为配合城市道路规划改造,该公司被拆迁安置到政府指定地块,土地证都办好了,却一直无法搬过去。而安置地块也是麻烦不断,先是部分地块与所在乡镇的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位置重叠,后来地块用途又因城市规划改变,加上行政区划调整、领导频繁更换等因素,问题遗留至今仍未解决。
强生实业负责人称,19年来,他多次向有关部门请求落实安置地块的“三通一平”并交付,但没有结果,公司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员工待岗,给公司财产等造成重大损失。江西营商全媒体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
7月22日,强生实业负责人童云星向记者反映,该公司于2001年12月成立,地址位于原上饶县北环路路口(今上饶市三清山大道与紫阳大道交会处)。2002年3月25日,上饶市政府规划建设北环路拓宽改造工程和江南商贸城,定于2002年4月24日对相关区域进行拆迁。2003年7月30日,上饶市建设局发出抄告单,明确了企业拆迁安置相关事宜。上饶县(2019年撤县设广信区)土地管理局与上饶县石狮乡王家坝村签订征地协议,明确征地262.29亩用于北环路拓宽改造工程拆迁安置。2003年8月5日,上饶市规划局发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明确强生实业拆迁后安置在迎宾大道(现名紫阳大道)东侧,面积14.5亩,土地性质为综合性用地。
童云星称,2003年11月6日,强生实业在上饶县土地管理局办理了土地证。此时,只要政府做好安置地块的“三通一平”,企业就可以迁移过去。但有关部门一直没动静,水、电、道路均未通,场地也没有平整。
记者发现,强生实业办理的土地证中,“地类(用途)”一栏显示为“建厂房、住房、办公楼”。童云星说,土地证虽然有了,用地建设许可证却办不下来,土地无法利用。他多次找到有关部门,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童云星称,强生实业之所以无法落实安置,还有一个原因是涉及用地纠纷。他后来从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到,2002年前后,有10多家企业经招商引资入驻石狮乡,其中一些项目的地址就在迎宾大道东侧,与强生实业的安置地块部分重叠。关键问题是,这些企业也有部分办理了土地证。
童云星称,他2008年与其他有类似遭遇的企业负责人一起,将情况反映到上饶市人民政府,希望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安置地块动迁、平整、三通后移交给企业申报用地规划建设;二是“清理原上饶县重复办理的土地证,解决用地纠纷”。
“为彻底解决问题,我们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童云星说,第一个方案,是企业同意政府部门提出的以改变用地性质置换土地平整的条件,即把所有安置企业集中在安置地块周围,政府挂牌改变该地块用地性质(改为房产开发用地即“商住用地”),其挂牌改性的出让金抵作该地块的动迁和平整经费,安置用地动迁平整由企业自行按规划平整,政府免收一切土地挂牌、出让、办证、纳税等费用。另一个方案,是将安置用地转让给政府,条件是转让费每亩30万元;政府补偿企业7年的经济损失,按每亩30万元价值计息,年息10%;免征企业转让土地的一切税费。但是,这次反映依然没有结果。
童云星告诉记者,强生实业的安置地块位于迎宾大道东侧(现紫阳大道东面),当年只是上饶县石狮乡王家坝村一处偏远地块。随着城区框架拉大、市区范围延伸,这里离市中心越来越近,周边房地产也开发了起来。2010年前后,上饶市政府把该地块从上饶县划归市里管辖,并提出改用货币补偿的方式代替原来的安置方案。但是,货币补偿的标准过低,每亩仅10多万元,因此他未同意。随后的10多年里,他又多次向有关部门请求落实安置地块交付,但均无果,其公司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损失无法估量。
童云星出示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20年8月的《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关于3宗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移交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处置的函》显示,该地块已不再属于广信区(原上饶县)管辖,而是被划归了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因此广信区人民政府“恳请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为企业另行选择地块进行安置”。童云星说,由于时隔多年,加上领导更替和区划调整等原因,现在广信区、高铁经济试验区和市政府三方“态度消极”,因此事态毫无进展。
因此事发生在原上饶县(今广信区),日前记者联系了广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章仁旺。他表示,这是上饶市2002年左右实施“三口一路改造”时发生的事,拆迁事宜由当时的上饶市建设局(今住建局)负责。该地块后来划归高铁经济试验区,广信区去年已将此事移交,后续事宜他不清楚。
记者又联系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及上饶市自然资源局高铁经济试验区分局相关领导。接电话的两名领导均表示已换届调离,且此事发生在高铁经济试验区成立之前,因此还是市里在处理。
记者采访到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云兴,他表示正在处理强生实业安置一事。他说,强生实业确实办理了土地证,但在2004年4月15日,上饶市政府办公室召开办公会,就紫阳大道两侧涉事土地问题进行了协调。会议认为,上饶县在该地块未纳入市规划管理前,已划拨和出让给10多家企业,鉴于城市发展需要,该地块后来又纳入市规划区范围,必须维持现状,按照规划严格控制,不得随意建设。
张云兴解释道,根据会议纪要,该安置地块所在片区要统一重新规划,紫阳大道附近地块不再作为工业用地使用,所以不能用于安置企业建设厂房。据他所知,当时政府就决定统一将这些企业另行安置到上饶县工业园区,但未能与企业达成一致意见。2004年之后发生了什么,他不清楚。
对于后来的货币补偿事宜,张云兴说,2011年7月,上饶市政府就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又召开了一次协调会,决定对紫阳大道两侧的企业安置一律改为货币补偿,不再考虑土地安置。当时,大部分企业按标准获得了补偿,剩下的3家企业一直没有同意,主要原因是企业觉得补偿标准过低。当时,这些企业提出两个方案:要么允许企业在紫阳大道两侧建房,要么提高补偿标准。但是,根据规划道路两侧肯定是不允许开发建设的,而提高补偿标准,那么之前接受了补偿的企业可能会“反弹”。问题症结就在这里,政府确实有难处,并非对企业的诉求置之不理。
这个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呢?张云兴回忆道,2010年左右,市里请了3家评估机构,对该地块分别从商业、居住、工业三种用途性质来评估价格,其中工业用地性质的评估结果是每亩10余万元。
强生实业办得的土地证上,“地类(用途)”一栏中标明是“建厂房、住房、办公楼”,这可以认作是工业用地吗?张云兴说,这是当年上饶县发的证,认定表述不像现在这么规范和清晰。
记者询问,用地规划改变导致安置协议无法履行,企业确实受到损失,政府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张云兴称,当时政府规划上有相关规定,因城市规划改变而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不算违约。
张云兴说,当年上饶县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证办理程序上存在失误,导致出现土地证重复的现象,所以政府没有强行收回土地,一直在与企业协商处理,目前地块还是在强生实业手上,政府并没有开发。只要强生实业接受政府的补偿标准,那么钱款马上就可以到位,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8月13日,童云星向记者表示,对于政府的难处,他也理解,也愿意与政府协商解决分歧。近年来,上饶市城市环境越来越美,营商环境也不断优化,作为民企,很乐意继续在这座城市投资兴业、造福社会。对于如何解题,他只是提了自己的建议,并没有强行要求必须按他的方案解决,只是希望政府充分考虑企业这么多年来的损失和诉求。他一直认为,企业和政府可以求同存异,商量出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案。比如,政府和企业可以携手开发该地块,这样既盘活了资产,也实现了双赢,历史遗留问题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