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市场,保刚需,促发展!近日,定远县出台《促进我县商品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一大波利好正向我们涌来!意见明确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定远县城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享受购房、装修、契税等多项补贴的同时,贷款政策也有所调整。下面赶紧跟着小远来了解一下吧!
首套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由30万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额度由40万调整为50万元。
首套个人住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可降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在县城内无商品房购买登记信息的,以及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可参照首套房信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