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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速看!运城经开区启动2021年公租房申报工作 附申报条件及材料
  • 2023-11-16 09:47:52
  • 从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获悉,依据《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该经开区从11月22日开始,进行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

    4.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6.申请家庭的户主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经公证处公证的书面委托书。

    4.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6.申请家庭的户主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1.具有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学校毕业或部队复退不满五年(含五年)且无自主产权住房的;

    3.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无自主房产的申请人。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无自主房产;

    4.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和收入证明材料;工作单位经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确定且已签订投资协议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申请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收入证明材料;

    4.经申请人就业公司审核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家庭住房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