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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政策信息2022年8月11日
  • 2024-10-12 09:30:14
  • 措施中提到,加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将停车场用地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共停车场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其用地应当优先保障。3000 平方米以下的地块(含城市边角地、收储用地、闲置地),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场用地供应。

    措施中还提到,支持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以不改变既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不计算容积率。

    鼓励公共停车场综合开发利用,单独新建50个及以上泊位的公共停车场和利用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自有建设用地改建、扩建、增建后增加50个及以上泊位的公共停车场,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建筑面积,配建附属商业建筑面积比例要求纳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自2022年6月10日起,湛江辖区银行机构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参考全省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水平。加大对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支持,贷款最长年限增加至30年。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和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购买、装修改造、运营管理、交易结算等金融服务需求等等。

    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高新区、渝水区、仙女湖区、新宜吉合作示范区,下同)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由受益财政给予以下补贴: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房企方面,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一律取消,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收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一律按低限收取,严禁收取清单外的费用。

    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按揭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按揭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期间在该市购房的职工家庭,无论是否占有产权,父母或子女任一方都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C类以上人才、D类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双一流”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120万元、10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

    植信投资研究院发布的7月植信房地产综合指数为-2.3,前值为-2.1,连续第四个月处于荣枯线以下,表明房地产投资短期仍在筑底阶段,但跌势明显放缓。

    7月土地指数为2.7,与6月持平,表明土地市场情况边际改善。销售小幅下跌,7月销售指数为1.0,较6月回落0.2个百分点。短期部分楼盘因“停贷”风波影响了购房者短期需求释放。

    居民房贷维持扩张。7月居民房贷指数为3.0,与6月持平,为2019年9月以来最高水平,结束了此前连续第四个月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