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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支持政策落地落实
  • 2024-09-18 09:25:33
  •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人口有序转移,近日,市住建局召开了《南雄市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支持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会议。雄州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各郊区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南雄市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支持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该《细则》于今年的8月5日开始试行,自实行日起有效期为期一年。《细则》明确了各单位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买商品房的政策支持,明确了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公积金权益、住房保障权益,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各项保障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为积极鼓励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并落户,《细则》中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并落户的,经市住建局核实相关材料后,对其缴纳的契税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农业转移人口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住自住住房符合提取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农业转移人口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购买住房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目前,单人最高额度25万元,二人及以上最高额度4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对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人才贷款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也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一般贷款额度的2倍,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倍数提高到一般贷款的1. 5倍。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邓保卫:通过这些方式和手段,大力推进我们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支持政策,充分保障我们这些农业转移人口,还有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支持和需求能够满足,让他们在城里能够安心的就业。下一步我们也通过各种方式各种媒体,来大力宣传推广实施细则的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