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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爆发!裕华区连发10则征地公告 涉及8大旧村完善交通
  • 2024-07-26 09:25:40
  • 8月17日,河北地产获悉,8月15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10则土地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赵卜口、西京北、东京北、贾村、台上、二十里铺、三教堂、宋村共计60.10亩土地,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公告显示,拟征收赵卜口部分土地,地块东至石家庄市裕华区赵卜口社区居民集体,南至道路地,西至道路地,北至石家庄市裕华区赵卜口社区居民集体。批准面积为0.9937公顷(约14.9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裕华区第二区片,补偿标准450万元/公顷,补偿费为447.165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公告显示,拟征收西京北部分土地,其中,1号地块东至宋营镇东仰陵村集体土地,南至道路地,西至方村镇西京北村集体土地,北至宋营镇东仰陵村集体土地2号地块东至东仰陵村集体土地,南至西京北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道路地。批准面积为0.1807公顷(约2.71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裕华区第三区片,补偿标准315万元/公顷,补偿费为56.9205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公告显示,拟征收西京北部分土地,地块东至宋营镇东仰陵村集体土地,南至道路地,西至道路地,北至方村镇西京北村集体土地。批准面积为0.0436公顷(约0.65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裕华区第三区片,补偿标准315万元/公顷,补偿费为13.734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公告显示,拟征收东京北部分土地,地块位于地块东至宋营镇东仰陵村集体土地,南至道路地,北至方村镇东京北村集体土地。批准面积为0.9606公顷(约14.40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裕华区第三区片,补偿标准315万元/公顷,补偿费为302.589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公告显示,拟征收贾村部分土地,其中,5号地块东至方村镇贾村集体土地,南至道路地,西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北至308国道;6号地块东至方村镇贾村集体土地,南至方村镇贾村集体土地,西至方村镇贾村集体土地,北至道路地。拟征收土地0.5293公顷(约7.93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裕华区第三区片,补偿标准315万元/公顷,补偿费为166.7295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公告显示,拟征收三教堂部分土地,地块位于南二环东延以北、学院路以南、复兴大街西侧。拟征收土地0.0541公顷(约0.81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裕华区第二区片,区片价标准为450万元/公顷。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公告显示,拟征收宋村部分土地,地块位于方兴路以南、方郄路以北、复兴大街东侧。拟征收土地0.0077公顷(约0.12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本次征收土地位于裕华区第三区片,区片价标准为315万元/公顷。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