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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公告!涉及锦屏街道这9幢房屋
  • 2023-11-09 08:52:44
  • 11月23日,记者从奉化区人民政府了解到,因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零星解危房屋征收项目(庄山4弄14幢等9幢)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奉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奉政房征决〔2021〕第4号)。

    该项目征收范围为河头路25幢、河头路49-3、居敬52幢、茗山路155幢、方新碶弄2号1幢、方新碶弄10号、惠政西路16号、居敬路77幢、庄山4弄14幢。(如有遗漏或者错误,具体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项目涉及被征收户数199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6926.75平方米。

    项目签约期限为30日,搬迁截止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后的第90日。具体签约、搬迁期限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 80%以上(含80%),补偿协议生效;否则,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