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我办已完成2021年7月至8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审核工作,本次共有929个申请家庭拟获得保障资格,现对中心城区2021年第二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对公式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26日前提供书面佐证材料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宜阳大厦东座520室)。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城镇低保、8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本地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人保部门认定)、省部级以上劳模模范、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成年孤儿、三孩家庭(未成年),我办将实行优先配租,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在11月27日前提交佐证材料至宜阳大厦东座520室,逾期未提供佐证材料或不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不再对住房进行调整。
本次公租房申请均使用住建部开发的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审核,公租房申请家庭可下载手机“公租房”APP,在“办事指南”栏目中查询APP申请公租房的使用教程;在“资格申请”栏目中提交公租房申请;在“我的”-“我的申请”栏目中查询公租房审核结果与审核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