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广西计划完成约44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打造一批改造示范项目。
《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区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001—2005年建成且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可按年度改造任务一定比例纳入改造范围。
未来,老旧小区的改造,基础类改造内容严重缺失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条件成熟的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改造意愿强烈、资金充足、权属清晰等),以及集中、连片的城镇老旧小区,可以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
《专项规划》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包括老旧小区内部、与小区直接相连的小区外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基础类改造是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涉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
完善类改造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提升类改造则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智慧化改造。
上述三类改造内容,基础类改造内容是必须改造内容,具备改造条件的应全部进行改造;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内容为鼓励改造内容,可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和小区群众改造意愿选择性进行改造。
《专项规划》提出,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居民按比例出资、政府适当补助、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适当引进社会资本。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融合历史文化街区,老厂区、老城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多渠道解决改造资金紧缺的难题。
据介绍,全区各地可以结合城市更新,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实施连片改造。进行连片改造,要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巷肌理,整体色彩和色调应与城镇保持协调;注重保护历史文脉、古树名木、民族特色、老城记忆和乡愁韵味。
通过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背街小巷环境面貌,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城市人口吸引力。
(一)到2022年,基本形成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完成“十四五”总体目标的65%,即约29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