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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关购房!合肥一地发布试点工作方案!
  • 2024-10-07 08:22:02
  • 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登记摇号销售时,在提供房源优先用于刚需人群和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购房后,提供不低于总房源50%比例的房源用于职住平衡试点工作。

    2.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企业的职工,连续在高新区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

    4.家庭成员中(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人子女)若有多人符合职住平衡政策,仅可一人申请。

    申请人、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后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的增名、减名、更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申请人工作单位的工商关系是否在高新区进行审核,区财政局对申请人工作单位的税务关系是否在高新区进行审核。以上条件均符合后方可进入终审环节。

    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的房查、社保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职住平衡确认单(有效期为90天)。待高新区新楼盘预售登记时,购房人向开发商提供职住平衡确认单。

    若高新区职住平衡购房人总数少于预售总房源数的50%,购房人可直接获得选房资格。

    符合职住平衡购房范围及条件,且有购买意向的申请人持规定的材料向所在单位申请,由所在单位汇总本单位符合职住平衡试点申请条件人员信息并将汇总表、个人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按照产业分类报高新区职住平衡试点领导小组审核。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居住证):单身人员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

    6.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婚人员仅提供本人即可)的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样本见附件5)。离婚未满两年,需提供本人、原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离婚已满两年,需提供本人、未成年子女的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申请当月。

    上述材料,2-8需要申请人按顺序用订书机装订。1是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不要装订在一起。

    二、对于已发放的职住平衡确认单到期后,需办理确认单延期,需提供以下材料:

    2.当月新打印的满12个月的社保。

    3.提供当月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婚人员仅提供本人即可)的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离婚未满两年,需提供本人、原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离婚已满两年,需提供本人、未成年子女的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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