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日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8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内蒙古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多项规定,被罚款100000元。
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内蒙古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发布的广告包含“呼市唯一建筑面积约89㎡三房”和“呼市唯一89㎡功能三居超越想象由此上楼”宣传内容,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广告中所述的“呼市唯一”内容的证明材料和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人民币10万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内蒙古名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桥北街星河御园某门脸房,法人代表杜某,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
经多方查证获悉,针对该企业此项问题,多家媒体进行报道,中房网以标题为《无法提供“呼市唯一”等宣传语证明材料 呼和浩特市一房企被罚10万元!》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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