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民法典》已经确认商品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并不用担心后面房子是否还属于你。但说实在话,这个问题并没有太多分歧,反而是房子质量并不能支撑那么长时间,那如果小区、房子老旧,产权又到期该怎么办?如果房子倒了呢?其实上海已经有过案例,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个解决思路。
中国的第一批商品房建于上世纪50年代,算下来产权基本到期。像上海的彭浦新村建于1958年,曹杨新村1951年,还有后面建于70-90年代的小区,其实都不能满足现在的居住需求,后面也将陆续产权到期。那这第一批满70年的房子,现在怎么样了呢?还能住人的曹杨新村解决方案并没有很多,就是翻新、修缮或改建。
而不能住人的彭浦新村,却有了不同的解决思路。上海提出一个方案,叫原拆原建,因为70年的房子,建筑主体损耗,不仅居住体验差,甚至建筑主体都有隐患。静安区相关部门就把彭浦新村拆了重新盖,即按原建筑面积,在原房屋位置翻新房屋。改建原则是“拆一还一”,就是字面意义,多少面积就还你多少,要扩大面积就得额外买。
但原拆原建后基本会增加一些面积,毕竟之前卫生间是公用的,据悉有上海某小区拆建时,15平方米的房屋可换到20平方米的新房。更重要的是,原拆原建后,房屋所有权证也要变更,那产权、建造年份都会改变。这会影响贷款年限,从而影响流动性。当然,整个小区规划也会发生改变,毕竟上个世纪商品房基本都是10层以内,拆建的话就可以改变了。
如果是位于市中心的产权到期小区来说,原拆原建其实是多方共赢的。业主可以拿到更大面积的房子,也能改变居住环境;对政府方来说,解决了民生问题,也能在拆建中拿到更多开发面积,容纳更多人。当然,并不是所有小区都能有原拆原建的条件,因为换个角度说,这跟拆迁也差不多。
而拆迁一方面要看“原住民”的同意率,市中心的房价太高了,普通拆迁可承担不起那么高的成本;另一方面也要看建筑是否满70年。只要一个条件不符合,就不能原拆原建。另外原拆原建还有很多问题,比如住房楼层的分配、楼栋的分配都是一个个问题。上海对第一批满70年产权的房子处置给了一个不错的回答,至于以后我们的房子会怎么处置,或许会延续这个方案,或许有更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