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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合理住房消费方面,《举措》明确,鼓励二手房交易与新建商品房销售享受同等补贴支持政策。落实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支持政策,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用途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对抵押银行的二手房,在交易时可以“带押过户”,不用提前还贷即可办理过户。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烂尾楼”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但是最关键的原因之一就是开发商在项目开发之前,没有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无法有效抵御市场风险。对“烂尾楼”的治理应以盘活为主,为“烂尾楼”积极寻找并引入新的施工单位,保障后续资金来源。对于一个长时间烂尾的项目,要实现后续的开工建设,会涉及多种手续及法律法规问题,例如土地延期手续、确定延期罚金手续、已更新的消防审核手续、重新规划审核手续等,同时也需要新的施工单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变更和预售许可证的变更。
《举措》还提出,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3年3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减租政策有效落实至实际承租人。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减免租金对应月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不得超过减免租金额。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鼓励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对注册并成功发行REITS基金的原始权益人按照发行额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举措》明确,提高省级融资担保代偿比例。支持融资担保业务开展,2023年底前,将省再担保体系成员单位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外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省级风险补偿比例由20%提高至40%。将省融资担保集团新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省级风险补偿比例由20%提高至40%。
《举措》明确,提高大宗资源性商品通关便利度。对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依企业申请实施重量鉴定,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原油等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对进口铁矿,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是否申请海关实施品质检验,企业不申请海关出具品质证书的,海关在对进口铁矿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企业即可销售、使用。
多元化提供消费补贴方面,《举措》明确,支持鼓励各地联合金融机构、平台企业等以多种形式发放消费补贴。支持各地举办促消费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支出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择机发放助企惠民旅游消费券,推动文化旅游综合消费。降低银行账户服务费,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