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中国城市房屋叉车租赁监管方案》:第三十三条 房屋叉车租赁现在备案合同备案方式。 签订协议、专公司变更、完毕叉车租赁合属同的,双方不得向房屋注册地计划单列市、市、县镇府地产公司监管行政部门备案合同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叉车租赁双方不得在叉车租赁合同协议签订协议后30日内,持本方案第十五条明文规定的文件夹到计划单列市、